迷你中文 > 耽美小说 > 子世代 >
        后跟的肉较厚,与细细的足尖形成鲜明反差,又奇妙共生,上面同样没有任何死皮和老茧,圆滑而红润。

        视角拉远,便是同样美丽的脚踝了,脚踝极具骨感,盈盈不堪一握,与零妈妈相比也犹有胜之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那双走到哪里都名震在场的傲世长腿,就更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也不知酒德麻衣是怎么做到满世界乱跑还能保养到这种程度,简直是对艺术品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沾尘土,如雨新洗。

        无论多少次,百看不厌。

        手里捧着这对令人悸动的玉足,路泽玄忽然想起一句话,同样是芬格尔叔叔说的,他说小玄啊,判断一个女孩子是否真正美丽,除脸蛋儿外,只需看两处,一是腰,二呢,就是女孩子的脚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有个大文学家,名字忘了——当然这不重要——总之这个人是个色胚,很有意境,把女孩子的脚比作糯软的白米饭,足瘾一犯,就不由得多打一碗米饭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还有你老爸啊,对陈师姐的黑丝玉足可是过目不忘呢,跟叔叔我同寝那会天天说梦话,说什么开着布加迪去山顶泡凉水时,陈师姐脱了袜子的脚是多好看,脚尖踢过水面时荡开的涟漪又是何其优美~啧啧啧,油腻猥琐到我都自愧不如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惜啊,那双美足,最后他也没舔到,都是你凯撒叔的咯~”这次芬格尔砸吧着嘴,终于说完了肺腑之谈——然后又被愤怒的零轰了出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